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学习宣传和投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7-07 09:35:02 浏览量:次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组织,机关各部室:
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的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已进入学习宣传和投票阶段,为做好本阶段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发挥典型事迹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深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认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凝聚全体人民的力量,同心同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把学习宣传和投票工作做好、做实,发挥共青团组织育人功能。
二、加强宣传。各基层团组织要相应利用团属宣传阵地在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投票评选活动,在参与评选中受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
三、积极投票。群众投票是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群众投票和宣传工作。
近期,安徽省评选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将赴我市检查学习宣传和投票情况。请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团市委办公室。
附件: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规则
共青团滁州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