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4-14 15:33:33 浏览量:次
各市党委宣传部、团委,有关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省各新闻单位:
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是授予我省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项,是常设的全省性新闻奖之一。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的设立对于展示安徽青年时代风采,充分反映全省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促进新闻媒体进一步关注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繁荣青少年题材的新闻创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安徽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性期刊;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经批准备案的新闻网站;各中央驻皖新闻媒体。
二、参评作品要求
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评论、通讯、摄影、专题及系列报道(新闻网站新闻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的)。
2、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安徽青年的风采,充分反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及其成果;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社会反映好、影响面大。
三、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1、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6篇,其他省级新闻单位不超过4篇;各市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篇;各新闻网站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2篇。
2、报送份数:文字类,原件1份,复印件16份;图片类,原件1份,复印件及文字说明书16份;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16份;电视类,普通家用大1/2录像带、DVCPRO数字录像带(25兆)或VCD光盘1件,文字稿16份;网络类,新闻网页截屏1份,复印件16份。
3、作品按要求填写《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意见表》一式16份,分别装订在参评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各参评单位填写《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推荐作品总表》一式3份。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四、推荐报送和评选时间
各参评单位于2009年4月25日前将初评推荐作品的相关材料报送团省委宣传部。各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团市委统一报送,省直新闻媒体直接报送。
五、评选机构
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成立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电话:0551 2836048,传真0551 2823059;电子邮箱:ahtswxcb@126.com;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团省委宣传部;邮编:230061。
六、表彰办法
1、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若干件。
2、所有获奖作品均由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联合颁发证书,一等奖、二等奖颁发奖金。
3、推荐重点获奖作品参加全国 共青团好新闻 评选。
附件:1、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意见表 下载
2、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推荐作品总表 下载
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是授予我省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项,是常设的全省性新闻奖之一。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的设立对于展示安徽青年时代风采,充分反映全省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促进新闻媒体进一步关注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繁荣青少年题材的新闻创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安徽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性期刊;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经批准备案的新闻网站;各中央驻皖新闻媒体。
二、参评作品要求
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评论、通讯、摄影、专题及系列报道(新闻网站新闻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的)。
2、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安徽青年的风采,充分反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及其成果;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社会反映好、影响面大。
三、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1、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6篇,其他省级新闻单位不超过4篇;各市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篇;各新闻网站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2篇。
2、报送份数:文字类,原件1份,复印件16份;图片类,原件1份,复印件及文字说明书16份;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16份;电视类,普通家用大1/2录像带、DVCPRO数字录像带(25兆)或VCD光盘1件,文字稿16份;网络类,新闻网页截屏1份,复印件16份。
3、作品按要求填写《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意见表》一式16份,分别装订在参评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各参评单位填写《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推荐作品总表》一式3份。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四、推荐报送和评选时间
各参评单位于2009年4月25日前将初评推荐作品的相关材料报送团省委宣传部。各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团市委统一报送,省直新闻媒体直接报送。
五、评选机构
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成立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电话:0551 2836048,传真0551 2823059;电子邮箱:ahtswxcb@126.com;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团省委宣传部;邮编:230061。
六、表彰办法
1、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若干件。
2、所有获奖作品均由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联合颁发证书,一等奖、二等奖颁发奖金。
3、推荐重点获奖作品参加全国 共青团好新闻 评选。
附件:1、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评选意见表 下载
2、第十二届安徽省 五四新闻奖 推荐作品总表 下载
